服裝是一種語言,而旗袍最具表達能力。穿上旗袍的女子,行動起來如風拂柳,安靜時候泰然俊雅。20世紀30年代旗袍最為流行,1932年,由于南京國民政府遷都洛陽,大家閨秀和公職女性紛紛來洛,在洛陽掀起了旗袍熱。
新中國成立前的洛陽,服裝業比較蕭條。民國22年(公元1933年),洛陽有綢綾店鋪35家,零星散布在老城東、西、南、北四條大街上,其中3家在西工小街一帶。
這些店鋪均可做旗袍,掌柜的就是裁縫,自家從事制衣,極少雇傭外人。除固定店鋪外,還有一些裁縫攜帶工具,在老城各條街巷流動擺攤,當場裁衣,當場制作。
據洛陽民俗學者董高生介紹,老城西南隅敦志街的蔡家最會做旗裝,而“旗袍”不過是“旗裝”的一種,對蔡家來說更不在話下。蔡家做旗袍發了大財,人們猜測其發財原因,說是他家門前有口水井,而“蔡”、“菜”、“財”諧音,蔡家人出門便得水,當然能發大財了。
這當然是瞎猜,但說明當年蔡家旗袍的產量很大,要不就發不了大財。當時洛陽上層婦女穿旗袍,幾成一種嗜好。旗袍之于女人,是情結,是幽夢,是一闋活色生香的詞章。正所謂“微風玉露傾,挪步暗生香”,穿旗袍者內斂而沉靜,開衩的下擺又可流瀉出女子風情,所以自有掩不住的春光,嬌柔細膩,嫵媚雍容,使那些優雅的女子顯出萬種風情來。
旗袍并非一開始就這樣風情萬種,它有一個發展演變過程。
旗袍之名,源于努爾哈赤建立的八旗制度,滿族人被稱為“旗人”,其著裝統稱“旗裝”。最早的旗袍樣式為圓口領、窄袖、向右側捻襟、下擺四面開衩、帶扣絆、束腰帶,男女均穿,袖口狀似馬蹄,又稱“馬蹄袖”或“箭袖”,平時綰起來,作戰或狩獵時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可保暖又不影響拉弓射箭。
滿人進入中原后,由游獵變為農耕,旗袍也隨之發生變化:不適合農耕的馬蹄袖變成了喇叭袖;不常騎馬了,四開衩就演變為兩開衩甚至不開衩。這樣一來,旗袍就成了直筒式。
婦女旗袍的樣式變化更大,圓口領上加了一寸多高的立領,變得俏麗起來。1911年清朝滅亡,旗袍反而在漢族婦女身上得以復蘇。首先是上海女子開始改良旗袍,加寬了馬蹄袖,更多地袒露出手臂,中國女性展露自身美麗的意識覺醒。1921年,旗袍開始吸收歐美服飾的曲線美,向緊腰身方向發展。接著,上海開始流行超緊身和大開衩旗袍,一夜之間,女子都把胸、腰、臀緊繃起來,將曲線全部展現出來。旗袍兩側的開衩甚至超過了膝部,直達大腿。
穿這種旗袍走起路來,極富誘惑力和挑逗性。這樣一來,旗袍將舊禮教拋到九霄云外,舊軍閥孫傳芳以“有傷風化”為由,一度下令禁止上海婦女穿旗袍。
洛陽婦女卻從未受到過此種限制。從1920年吳佩孚率領他的陸軍第三師進駐洛陽,到4年后他黯然離開,其間從未限制過女子穿旗袍。當時20歲的法國美女珍妮,迷戀他到了瘋狂程度,跑到洛陽要嫁給他,他起初死活不肯接見,直到珍妮換上了中國旗袍,把西洋女裝束之高閣,他才在西工接見了她。后來馮玉祥駐軍洛陽,反對迷信,砸神像,放小腳,卻不限制女子穿旗袍。蔣介石更不反對女子穿旗袍,1929年中華民國公布的《服制條例》,規定女子的禮服為旗袍。后來,蔣介石在溪口召見蔣經國的俄國夫人芬娜之前,吩咐道:“芬娜來時,要穿上中國旗袍,若穿俄國洋裝,我不見她!”1932年國民政府遷都洛陽,南京來的女性職員和外地來的女學生多穿旗袍,這些女性的到來,在洛陽迅速掀起旗袍熱。
據耄耋老人回憶:當時洛陽的旗袍熱只延續了不到一年時間,因為旗袍不是誰都能穿出韻味的,唯有那些身材苗條、氣質典雅的人,才可穿出清麗脫俗的風韻。而當時洛陽富家女子都追風,結果有的穿旗袍不但不美,反而把渾身的贅肉繃得緊緊的,看上去非常難看,慢慢地也就不穿了。
到了1939年5月,嵩縣縣城又出現旗袍熱,這是因為開封淪陷后,河南大學四處遷移,后移駐嵩縣。河大女生穿旗袍,引得嵩縣縣城里的時髦女子追風,旗袍一直時興到1944年前后。
中國女子為啥愛穿旗袍?因為中國女性較之西方女性身材更顯纖細,旗袍能恰如其分地呈現其曲線美。而且旗袍剪裁方便,可根據季節的變化和穿著者的需要訂做,可有不同的選料、展現不同的風格。
旗袍被認為是中國女人獨有的福音,既有古典之美,又充滿開放氣息。世界上還沒有哪種服裝能像旗袍那樣給人無限遐思。它與中國女人結合,創造出美麗風景,從愛穿旗袍的宋慶齡到愛寫旗袍的張愛玲,旗袍都體現出高貴的意趣——它是女性著裝的嫵媚轉身,驀然回首,風情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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