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休息時間大家談起了旗袍,回到家后便整理一下夏天的衣服,翻出了兩件旗袍,一件是暗紅色斜襟的兩側開著衩,一件是碎花真絲的單側開著衩。去年并沒怎么穿它們,似乎只穿過一兩回。
碎花真絲旗袍是去找裁縫專門做的。那時外子出差到杭州,他的朋友便送了這塊淡雅的碎花真絲料子讓他帶回來給我,放了好些時間,一直不知道該做什么好,后來想想,就把它做成了一襲優雅的旗袍,穿起來時再把長發盤起,臉上略加修飾,同事都夸真漂亮。但真絲料護理又太不容易,每洗一回便要細細地燙好,沒有時間去服侍它,所以也穿得極少了。
喜歡旗袍之心由來已久。而我穿過的最早的旗袍,是純白色的緞子做成的,領口經過改良,大大的V領,周圍繡著同樣純白色的一圈很優雅的白花。裁剪合體,下擺兩側開著不算太高的衩。那時候剛走出大學校門不久,青春逼人,在朋友們面前出現的形象常是一身“短打”,工余時間還常是一副背著羽毛球拍滿臉汗水的樣子。所以,與“淑女”這個詞絲毫也沾不上邊。但那一次,穿上了這襲旗袍,再把長發隨意地披落下來,腳蹬高跟鞋,亭亭玉立地在朋友面前一亮相,他們都愣得半天反應不過來。年近退休的朱老更是連聲嘆道:“真是一個漂亮的小妮子!”他說,女人著旗袍最有女人味,他跟老伴一見鐘情時,老伴就是穿著漂亮的旗袍,低頭淺笑地往他面前一站,他的魂就給勾住了,所以,盡管老伴只是一個沒有什么文化的小女子,但他還是毫不猶豫地愛上了這個清純可人的姑娘,從此以后牽手一輩子,恩恩愛愛,生兒育女,日子清貧但卻甜甜蜜蜜。朱老六十多歲時因為腦溢血辭世,老伴不吃不喝幾天,也追隨夫君而去,令人嘆惋而感動。一襲旗袍,緣定一生。
我著旗袍卻沒有朱老那樣的羅曼史發生,但我仍是喜歡著。看過張曼玉的《花樣年華》,張曼玉身著旗袍,舉手投足,風情萬種,我就想,我能不能也把旗袍穿得如些有韻味?試過幾回,雖然朋友都說我很適合穿旗袍,穿起旗袍顯得優雅秀氣,氣質很好,但自我還是感覺不夠理想。思來想去,認為是自己不夠豐滿的緣故。但張曼玉也沒有很豐滿啊,轉念一想,又認為是自己天生不太適合旗袍的了,或者說這里沒有穿旗袍的文化氛圍。來去匆匆,沒能優雅地邁著從容不迫的步子,沒能時時臉上顯出淡淡的笑,穿旗袍是沒有味道的。
穿旗袍是極講究身材和氣質的,胖瘦適中,氣質優雅的人,穿起旗袍來或高貴嫵媚,或端莊大方。但真正能把旗袍穿得漂亮的人并不多。見過許多女士穿旗袍,但許多人因為身材已走樣,看起來總有些慘不忍睹的感覺。緊身的旗袍把那周身的贅肉勒出一道道的痕來,覺得實在是難受。而有些穿著傳統的旗袍,卻拖著拖鞋,涂著猩紅的指甲,粗聲大氣地嚷嚷著,更令我覺得倒胃口,那真是對旗袍這國粹的一種糟蹋。至于有些賓館酒樓迎賓小姐穿著的手工粗糙的旗袍,又總帶有一種招攬生意、商業味道很濃的俗氣。
旗袍穿起來令人顯得成熟。去年校園文化節的時候,要從高三選一些學生出來做禮儀小姐,因為是大型的活動,要請許多貴賓來參加,為了體現隆重和喜慶,我們便提出禮儀小姐應該穿旗袍比較合適。但頭兒反對,認為不符合學生的身份。后來因為買來的衣服穿起來沒有一點效果,不得不在晚上十點多鐘的時候去租旗袍。第二天,這些禮儀小姐一亮相,令人眼睛一亮,一個個都顯得端莊大方成熟得體,成了文化藝術節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貴賓們都以為是租來的禮儀小姐,聽說是學生后,都連聲夸獎,原先反對的頭兒也滿意極了。那些學生,平時看起來一個個都像青澀的果兒一般不太顯眼,但穿起旗袍,身材玲瓏別致,曲線畢顯,就一個個顯得成熟有韻味起來了。
其他學科的同事說,你們學中文的,接受的是傳統文化教育,傳授的也主要是傳統文化,上課時男的應該穿長袍,女的應該穿旗袍。女士穿旗袍去上課還可以接受,但男士穿長袍,想像著都覺得可笑,高的矮的胖的瘦的,一律身著長袍手拿折扇,在講臺上一晃一晃著腦袋講課,那豈不成了典型的說書人了?再來一聲長長的唱諾,得,啥傳統味都出來了!
還是念念不忘去年在廣州天河時看中的那款改良過的旗袍,小立領,半月袖,淡淡的暗花,胸前鏤空的裝飾,別致而得體�?磥恚衲瓴徽一匾患恋钠炫凼切挠胁桓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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