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是我國特有的一種傳統女裝,富有濃郁的民族韻味。旗袍始于清代,清太祖努爾哈赤領軍南征北戰,統一了關外女真族各部。設立了清軍中的紅、藍、黃、白四正旗。入關后又增添鑲黃、鑲紅、鑲藍、鑲白四鑲旗,以此來區分、統馭所屬軍民,稱做"八旗"。八旗所屬臣民的婦女習慣穿長袍,是滿族婦女的土著服裝,故此而得名。
旗袍的設計構思甚為巧妙,結構十分嚴謹,造型質樸而大方,線條簡練而優美。旗袍自上至下由整塊衣料裁剪而成,各部位的衣料沒有重疊之處,整件旗袍上沒有不必要的帶、絆、袋等裝飾,能充分體現婦女形態、產生女性人體曲線的自然美。旗袍卡腰、門襟、領等款式,嫵媚而婀娜多姿。由于較貼身,使富于青春美的三圍曲線隱約可見,下擺側開叉,不僅行走方便,而且行走時給人以輕快、活潑之感。每當微風襲來或隨步移動時,輕盈飄拂。柔和飄逸,舒適典雅。緊扣的高領,使人感到雅致。莊重;束緊的腰部,穿在身上合體服貼。因此,旗袍深受我國各族婦女的青睞,國外的婦女也競相仿效或穿用。
旗袍是清宮相沿襲的服制,經過多次改進而演變成今天的各種款式。自清皇室遜位后,旗袍開始由宮廷傳人民間,首先是北京、天津一帶的婦女,競相穿用。其后逐漸在南方婦女中流行。最初的旗袍,下擺不過腳,只有姑娘出嫁時穿的婚禮服才過腳。由于貴族女子和宮廷里的嬪妃都穿鞋底中間有三寸多高的呈喇叭形的高底鞋,所以她們穿的旗袍也過腳,以掩住腳而不讓人看見。在清末至辛亥革命期間,滿族旗女穿的旗袍式樣仍十分保守,腰身寬松、平直、袖長至腕,衣長至踝,而所選用的衣料大都是繡花紅緞,在旗袍的領、襟、袖的邊沿部位都采用寬圖案花邊鑲滾。20年代初,旗袍開始在全國普及,起初的式樣與清末沒有多少差別,旗袍上身適中,袖長過肘,袖口寬大。但不久,由于受到歐美服式的影響,袖口縮小,滾邊改窄,衣長僅過膝,比以前更稱身合體了。1929年,當時的國民政府頒布服制的條例,規定旗袍為"齊領,前襟右掩,長至膝與踝中點,與褲下端齊,袖長至肘與手脈之中點,色藍,紐扣六"。這是典型的旗袍式樣。30年代,旗袍盛行,在款式上也有變化,開始流行高領,領子越高越時髦,即使是在炎熱的夏天,也是配以高聳及耳的硬領,不久又盛行低領,領子越低越摩登,即使是在寒冬之日,亦僅綴一道狹邊。袖子也是如此,時而興長,長過手腕;時而又興短,短至露肘。同時,衣長的變化也是一個時期流行長,長到下擺曳地數寸;一個時期又興短,短者下不過膝蓋。兩邊的衩開得很高,里面襯馬甲,腰身變得很窄,稱身貼體,顯示出女性的曲線美。到了40年代,旗袍的款式又有重大變化,袍身再度縮短,袖子縮短直至全部取消,同時領高減低,使旗袍更加簡潔、輕便和適體。近些年來,旗袍款式又有了新的改革,出現了眾多的款式,例如,適宜于青年婦女穿的有前胸緝塔克短袖旗袍、雞心領旗袍、露臂式旗袍、女式三角西服領短袖長旗袍、小方反領短袖長旗袍、小露肩方形領短袖長旗袍、扣邊圓形領短袖長旗袍等;適宜于中年婦女穿的旗袍有中(短)袖旗袍、仿古女旗袍等;中青年婦女皆適宜的旗袍有方駁領短袖旗袍,對門襟長旗袍、尖角駁領短袖長旗袍等;適宜于孕婦或家庭便服的有長方領旗袍。旗袍面料的選擇很有考究,不同質地的面料做成的旗袍其風格和韻味是截然不同的。深色的高級絲絨或羊絨面料做成的旗袍能顯示雍容雅致的氣質;采用織錦緞制作的旗袍則透露出典雅迷人的東方情調;用優質絲綢縫制的旗袍有大家閨秀溫文爾雅的韻味。特別是作為禮服和節日服的旗袍,其色澤與面料要求艷麗而不輕浮,漂亮而不失莊重。給人以典雅、名貴、高級之感。
旗袍深受國內外女性的喜愛,優點甚多,理應廣被寰宇,但由于制作方法必須度身縫制,服裝廠無法大量制售。同時,縫制一件合身適體的旗袍,費時較多,手工費較貴,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它的推廣與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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