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5月31日,武漢市法制網公布了《武漢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規定中擬對未婚媽媽罰款的條例引起了人們的爭議!…
5月31日,武漢市法制網公布了《武漢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規定中擬對未婚媽媽罰款的條例引起了人們的爭議!
新聞回顧
報道5月31日,武漢市法制網公布了《武漢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 據了解,1990年武漢就制定了《計劃生育管理辦法》,隨著社會的發展,該《辦法》已經經歷了四次修正。
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城鎮(農村)居民超生1個孩子,將按所在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別征收社會撫養費。
新規還明確,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對方有效證明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生育子女的,都要按以上征收標準的2倍,繳納社會撫養費。這對社會上俗稱的“未婚媽媽”、“小三”來說,生育后都將面臨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問題。
規定不合理之一 女人生育權受到嚴重侵犯!
1.生育權人人平等,難道有錢就能多生?
專家觀點:夏學鑾(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罰款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但是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也不能什么都不做,這更加會縱容、導致婚外情,對女性的傷害。但罰款究竟能解決多少問題?有錢的人不怕罰款,罰款更多是約束沒有錢的人,這樣也是不公平的。
尚重生:靠罰款解決不了超生問題,對于生育來說人人平等,不能說你有錢就能多生。所以應該從更高的立法方面來規范計劃生育。
2.不想嫁人只想要孩子,憑什么剝奪我的權利!
@霧滿攔江:小三倒也罷了,感覺罰未婚媽媽太沒天理,你憑什么剝奪女性的生育權?如果有女生不想嫁人,但只想生個寶寶,憑什么不可以?你又憑什么罰人家款?
的確,根據調查,現在很多女性并不想結婚。數據來自網易網友!
51.7%的女性認為幸福是自己給的,并不取決與是否有婚姻。
8.6%的女性認為,婚姻并不是人生的必需品。
不合理之二:未婚生育難道是女方的過錯,男性該怎么約束?
記者:這條新規沒有涉及對男方的處罰問題。
尚重生((武漢大學社會學專家)):生孩子不可能是女方一方面的事情,那造成未婚媽媽生育的男子該怎么約束,有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呢?2倍繳納社會撫養費,對于經濟狀況較差、未婚生育的,她沒有錢繳納社會撫養費,怎么辦?而對于一些富人來說,他們有錢罰。當然也看男方愿不愿意出錢,這中間也會造成一定的社會問題。所以,法規出臺也要考慮執法成本、個人成本,考慮有利維護社會穩定。另外社會撫養費的去向,如何管理也是很大的一個問題。
新法規可能帶來的惡果!
記者:一些人擔心罰款新規會導致墮胎或者棄嬰現象增加。
尚重生:這些現象增加是必然的。另外,如果未婚媽媽處境比較困難,她得知要罰款,可能會選擇逃跑、藏匿、躲避,還有可能造成的弊端就是賣孩子。
聲明:《武漢擬對未婚媽媽罰款 憑啥剝奪女人生育權?!》一文由傾城網(www.420040.com)網友供稿,版權歸原作者本人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如果您對文章有異議,可發郵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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