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時期,陪送錢財已成當時男女結婚的必要物質條件之一,男方家要準備財禮,女方家要準備嫁妝,即便皇帝娶老婆(皇后),都得給老丈人家一筆豐厚的財禮。
財禮本為“采禮”,即古代男女結婚程序之一、納采環節要準備的一份大禮。因為是一筆不小的財富,民間干脆俗稱之為“財禮”。據《晉書·禮志下》記載,西漢初年的劉姓皇家有這么一個規矩:“聘后黃金二百金斤,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馬四匹。”漢代200斤黃金(有學者認為是銅),相當于現代49600克,以目前每克330元的國際交易價格來算,這筆聘禮近16368000元人民幣。
這已很多了,但實際開支多大大超過此標準。如漢惠帝劉盈娶魯元公主時,“黃金兩萬斤,馬十二匹”。
黃金白銀,是古代皇帝時代必備的娶老婆財禮之一,到清代也這樣。《大清會典》記載,滿清的標準是:黃金二百兩、白銀萬兩,另有金茶筒一、銀茶筒二、銀盆二、緞千匹、文馬二十匹、閑馬四十匹、馱甲二十副等。皇帝還會給老丈人、丈母娘一筆豐厚的賞賜:黃金百兩、銀五千兩、金茶筒一具、銀茶筒一具、銀盆一具等。
皇帝的老婆,即皇后,古代陰陽平衡,皇帝是陽極,為天;皇后是陰極,為地。皇帝皇后才是真正的“天造地設”的一對兒。雖然皇帝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但老婆只能有一個——中國封建時代也實施一夫一妻,不過的是,還可以“多妾”,允許娶小包二奶罷兒。皇帝的老婆是禮儀天下的“國母”,皇帝財禮驚人,皇后的嫁妝也非同一般地多。
皇帝娶老婆有財禮,那女子嫁給皇帝當老婆要陪嫁妝嗎?這是肯定的,當皇后也會要置辦一套嫁妝。但皇帝老公家什么沒有啊,隨便陪來的嫁妝可能不適合擺進皇宮,為此皇家會參與嫁妝的置辦,花費全由皇帝家來“埋單”。
如清朝同治皇帝載淳,娶翰林院侍講崇綺之女阿魯忒氏時,阿魯忒氏的嫁妝便是宮里置辦的,當時由慈安、慈禧這兩宮皇太后主持,安排內務府、禮部大臣集體具體商議擬定。這套嫁妝多達572項,各項都是復數,如冠帽多達28頂,其中朝冠8頂、其他冠12頂、帽8頂,每頂冠帽上都鑲嵌了寶石。這在《清同治大婚紅檔》中,均有詳細的記載。
光緒皇帝載湉與慈禧太后侄女靜芬結婚時,靜芬的嫁妝也是宮里花錢置辦的,多達六七百抬,僅抬嫁妝進皇宮便花了六七天時間。光緒大婚共花了黃金6900余兩、白銀550萬兩,其中用于給皇后辦嫁妝占了很大比重,如黃金的花費中有3800余兩是用來辦嫁妝的。
至于皇家女兒的嫁妝,同樣不會少。俗話說,皇帝的女兒不愁嫁。為什么?除了有權勢地位外,僅其嫁妝之豐已足令帥哥動心了。
據《晉書·禮志下》記載,三國曹魏皇室嫁公主,“用絹百九十匹”,晉司馬皇室則依舊例定陪三百匹絹。就此,晉武帝司馬炎時于太康八年(公元287年)下詔,“公主嫁由夫氏,不宜皆為備物,賜錢使足而已。”可能嫁妝全是物品不太靈活,司馬炎干脆改變舊例,決定以后公主出嫁不必準備物品,給她準備足夠的錢就行了。這樣的嫁妝真的成了嫁妝的早期常使用的名詞——“嫁資”了,公主開心死了。
與皇家相比,古代民間男女婚娶似乎更看重錢財,并形成了一種“財婚”現象。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嫁娶雖重錢財,但還會考慮對方的門第,講究“門當戶對”,到了五代及兩宋時期,則完全以財禮的多少來考慮婚事。司馬光《書儀·婚儀》中稱,“今世俗之貪鄙者,將娶婦,先問資裝之厚薄;將嫁,先問聘禮之多少。”
有時兩家還會把聘禮、嫁妝的數量、品類寫進“婚姻合同”(婚契)里,以防止蒙騙。這樣的婚姻太物質,已無愛情可言了,已背離婚姻物質基礎的原本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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