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吉水縣教育體育局調查,尚賢中心小學一老師確實對本班三個平時經常違反學校紀律的學生每人收取了100元保證金。教育局責成該教師立即退回所收押金,向家長道歉,并作出檢討。
家長:教育局讓交出押金票據
2月13日下午,記者趕到吉安市吉水縣尚賢鄉找到了反映學校收取“不聽話押金”的學生家長羅先生。羅先生說,學校從網絡曝光的收據照片上找到線索知道是他打了“小報告”,就和縣里教育局的相關人員到他家進行勸說,讓他交出收費票據。
記者看到,班主任老師親筆寫的押金條上寫著:“今收到某某同學交來的2012年上半年在校就讀押金人民幣壹佰元整,督促該生在校遵紀守法,不無故在晚自習后到校外惹是生非,故班主任保管押金至學期末。”
羅先生的女兒說,在上學期,班上的同學如果考試低于20分,就要給老師交三四元到10元不等的“罰款”,她自己就交了好幾次“罰款”。
學生:交押金感覺很不好意思
記者采訪家長后發現,除了六年級一班外,其他年級和六年級其他班級沒有學生和家長被要求交“不聽話押金”。同時,家長表示沒有聽說成績不好的同學被罰錢。
隨后,記者采訪了六年級一班交過“押金”的三個學生。他們說,自己平時表現不好,開學時老師要求交100元押金,交押金時自己和家長都在場。“全班同學都知道我們因為表現不好交了押金,所以感覺很不好意思。”
此外,三個學生還說,當時還有另外兩個同學和家長也給班主任老師交了“不聽話押金”,但班主任邱志平老師對此表示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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