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古代詩人或現在的文人,往往都喜歡用“豆蔻”來比喻少女。如宋朝陸游 《小園春思》詩:“小軒愁入丁香結,幽徑春生豆蔻梢。”及明朝許自昌《水滸記·聯姻》:“擁鴛衾夢繞巫山,但豆蔻含胎可憐。”
那么,為什么古代詩文中常用“豆蔻”比喻少女?
豆蔻,是一種植物,其種類有草豆蔻、白豆蔻、肉豆蔻三種。一般用來專稱白豆蔻。多年生常綠草本植物,外形像芭蕉,葉厚,果實狀似葡萄,種子像石榴子,黃色,有辛辣香氣,可入藥。此外,豆蔻又作為白豆蔻種子的俗稱,可作為調味品、芳香劑、芳香興奮劑、驅風劑等。
豆蔻子有辛辣香氣,可入藥。
豆蔻約一丈多高,在初夏開花,秋季結成果實和種子。豆蔻花未大開時就顯的非常豐滿,故俗稱為“含胎花”,因此也就成為少女的象征。
豆蔻一詞,典出唐朝杜牧《贈別詩二首之一》:“娉娉裊裊十三余,豆蔻梢頭二月初。春風十里揚州路,卷上珠簾總不如。”意思是說,姿態輕盈舉止優雅正是十三年華,就像二月初枝頭上含苞待放的豆蔻花。看盡揚州城十里長街的青春佳人,卷起珠簾故作嬌俏的美女沒有人比得上她。
這是杜牧在揚州期間,寫下了這首詩贈給一位歌女。詩中用早春二月初樹梢上含苞待放的豆蔻花,來比喻十三歲的少女。因此,豆蔻后來就被用來專以形容十三、四歲的年輕美少女。豆蔻,也可寫作“豆蔻”。
另外,古人對人生不同階段的年齡都有不同的代稱,女子不同階段也有不同的特殊叫法。女子十三、四歲稱為“豆蔻年華”,典出唐朝杜牧詩中之意。十五歲稱為“及笄”,古代女子年滿十五歲而束發加笄,表示成年,又稱笄年。據《禮記·曲禮上》載∶“女子許嫁,笄而字。”是說,女子成年許嫁才能命“字”,故女子尚未有婚嫁之約,稱為“待字”。
女子十六歲稱為“二八年華”、“破瓜”、“瓜字初分”。二八是指“二個八的年紀”,又“瓜”字在隸書及南北朝的魏碑體中,可拆成二個八字,八加八就是十六。而女子到了出嫁年齡稱為“摽梅之年”,取自《詩經·召南·摽有梅·序》:“摽有梅,男女及時也。”摽梅,原意是指梅子成熟后從樹上掉落。
女子二十歲稱為“雙十年華”、“桃李年華”。雙十就是二個十,即二十;又二十歲正如桃花、李花盛開時的艷麗動人。另女子二十四歲稱為“花信”,每年春天,花開季節所吹的風稱為“花信風”。小寒至谷雨,四個月共有八氣二十四候,每氣有三番,每候有一種花的信風,故又稱為“二十四番花信風”。因此,古人認為要吹過“二十四番花信風”才會進入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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